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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监会:力争三至五年实现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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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俊迈钢铁贸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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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2016-02-27 19:20发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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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
推进基础金融服务“村村通”的指导意见
银监办发〔2014〕222号
各银监局,各政策性银行、国有商业银行、股份制商业银行,邮储银行,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:
为深入推进农村地区普惠金融发展,着力推动基础金融服务向行政村延伸,打通农村基础金融服务“最后一公里”,结合“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”,现就做好基础金融服务“村村通”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:SA106B无缝管
一、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
(一)总体目标
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行政村延伸基础金融服务,力争用三至五年时间,总体实现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“村村通”。
(二)基本原则
1.市场导向。坚持市场化原则,合理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商业自愿原则积极参与。
2.多策并举。从各地实际出发,紧密结合地域差异和服务需求特点,因地制宜采取多样化服务措施。
3.协同联动。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各自比较优势,分工协作,发挥整体合力。
4.商业可持续。坚持收益覆盖成本和风险原则,有效管理成本,坚持风险可控,保证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持续长久发展。
二、灵活采取多样化手段延伸村级基础金融服务
(一)拓展服务渠道。采取乡镇网点延伸服务,在符合条件的行政村建设简易便民网点和布设电子机具等方式,夯实基础金融服务“村村通”的渠道基础,提高服务普惠度。
扩大服务半径。利用现有的乡镇网点,采取定时定点派工作人员到周边行政村开展巡回流动服务方式,使乡镇网点服务有效覆盖周边行政村。
设立简易网点。按照“业务简易、组织简化、成本可控”原则,在行政村内设立简易便民服务网点,灵活安排和设定营业时间。
布设多种电子机具。依托行政村“村两委”所在地、特约商户、农村社区超市、供销社系统经营网点以及农民合作社等具有安全条件的场所,广泛布设ATM、POS、EPOS和其他金融自助服务终端等电子机具。
(二)丰富服务功能。大力推进服务精细化,创新服务产品,持续提高村级基础金融服务的多样性和满足度。
对于目前仍没有任何形式金融服务的行政村,优先解决好存取款和转账等基础金融服务问题;对于已经解决基础金融服务问题的,要积极创造条件,不断丰富服务功能,逐步充实查询、银行卡、小额贷款申请受理和基础信用信息收集等方面的服务;具有潜在服务需求和业务基础的,进一步增加代理缴费、保险、理财和证券业务。
(三)强化技术运用。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技术,在具备通信条件的行政村,与网络通信运营商合作,利用固定电话、互联网、移动通讯网等,打通人力、网点无法到达的“最后一公里”制约,使申贷、查询、转账、汇款、消费、缴费等金融业务,通过网络技术运用,直接服务到户到人。积极引导村民推广使用银行卡。
(四)加强社区融合。根据行政村金融服务需求,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送服务、送资金、送产品、送知识进村屯入社区,定期走访,提供政策咨询,从减少客户排队、周到热情服务、主动登门办理等细微处着手,为村民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,构建紧密互动、互惠共荣的新型金融服务和消费关系,积极参加社区活动,打造社区生活共同体。畅通信息沟通渠道,采取有效的服务信息公开公示措施,最大程度地将服务功能、内容、价格等送达村民,同时建立服务质量信息反馈机制,及时跟踪了解村民意见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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